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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甘肃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甘肃省教学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根据《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教学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学院决定开展2018年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是:在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成果应针对目前学院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推广价值。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总计10项。
二、评选条件
1.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一般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为人师表;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直接承担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成果第一完成人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评选要求
1.凡权属有异议的成果,在异议处理完毕以前,不得申报教学成果奖。已经获得学院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的成果不再申报;已经取得学院其它等级教学成果奖的不得推荐同等级和低等级奖励。
2.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严防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严肃处理。每项成果完成人限制在10人以内,其中,成果第一完成人只能主持一项成果。现任学院领导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评选数量应控制在限额的30%以内。
3.推荐教学成果奖,须提交《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反映成果的总结、成果简介(不超过600字)各一式5份;申报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5本或5套)。
提交与上述纸质材料(教材样书除外)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材料,所有材料及其附件一律提交到学院网站的教学成果奖奖励专栏以供授权评审,材料均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材料填写要求请参照教育部网站的教学成果奖励专栏。
申报教学成果一等奖的成果,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教学成果鉴定书(或验收证明),反映成果的视频光盘(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各一份。
4.各系(部门)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教务处,所建网站也必须同时公开。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四、奖励办法
学院对获得教学成果奖的前三名完成人给予奖励,同时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成果记入前三名完成人的考绩档案。
本次评选要求与教育厅级教学成果奖及甘肃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致,获奖成果将依次推荐申报下一年度教育厅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时项目完成人不得变更)。
联系人:侯卿 联系电话:0935-6975008
附件:
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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