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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 点击数:1,630 字号:【

《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办法》

(经2019年11月29日学院党委一届76次会议审定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主体责任,确保隐患整改工作落地见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安全检查

第一条 检查目的

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安全标准、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条件;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第二条 成立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安委会)。主任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其他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院安委会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院的安全工作。院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第三条 组织管理

(一)保卫处定期组织全院性的安全检查,按照上级要求部署做好安全督查和指导。

(二)各部门、单位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并形成安全自查台账,及时对号整改。各部门、单位每月28日前将《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月报表)》报送保卫处。

(三)保卫处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督查。梳理、汇总学院各类安全隐患,依据学院《综合治理和安全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台账,协调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第四条 检查内容

(一)《综合治理和安全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二)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

(三)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四)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及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五)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

(六)实验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及消防器材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七)建筑安全及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八)网络安全教育管理及网络舆情的跟踪监管情况;

(九)特种设备年检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第五条 检查方式

(一)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查阅台账;

(二)现场检查、抽查和勘察;

(三)调查询问。

第六条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填写《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详细记录检查内容、隐患问题、整改建议等信息,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第二章 安全隐患整改

第七条 安全隐患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

第八条 隐患整改应遵循“预防为主、主体负责、归口管理、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隐患整改”的原则。责任单位对能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因条件或资金限制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及时报送保卫处和归口部门。

第九条 院安委会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院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隐患涉及的业务归口部门负责牵头推进整改落实。隐患的所在单位具体负责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第十条 监督管理

(一)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院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制”,督促归口部门和责任单位对重大隐患登记造册,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资金安排和整改期限,动态跟踪整改进程,适时向全院公布督查结果。

(二)对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由各责任单位和归口部门共同落实好监督管理工作,并将监管情况报送保卫处。

第十一条 整改措施

(一)建立健全和修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弥补安全管理缺陷。

(二)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三)按照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配齐安全防范设施和器材,维修和整治隐患部位。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安全考核和奖惩措施,纠正不安全行为。

(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的其他隐患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 整改方案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整改的方法和措施;

(三)整改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单位和人员;

(五)整改的标准和时限;

(六)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三条 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值班巡查,确保不发生衍生问题。

第十四条 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整改责任单位要向归口部门上报隐患整改总结报告。归口部门应及时组织复查,并作出复查结论。复查不合格的,要责令其修订方案并重新整改,直至合格。

第十五条 归档内容

(一)常规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二)重大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

(三)省市专项督查整改台账;

(四)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章 奖惩

第十六条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要求,突出“安全检查全员参与,隐患整改归口管理”工作主旨,做到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化、标准化和常态化,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表现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学院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 存在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关单位通报批评: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或连续两次未按时上报汇总材料的;

(二)安全检查不严格细致,敷衍应付,未发现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的;

(三)未按要求进行隐患整改的;

(四)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未按期完成整改的;

(五)未如实向隐患整改归口业务部门上报安全隐患,存在漏报、瞒报情况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 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情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各责任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报保卫处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院安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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