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各系: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已于2017年2月27日正式开课。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本学期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制度,决定于第二周至第三周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各系认真组织落实。
一、检查方式
分教务处和教学系两级进行,以各系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各系应按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制度成立相应的检查组。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教学系、教研室工作计划制定情况的检查;
2.教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的检查,包括学期授课计划、教案、课件等;
3.教师到岗情况、教学秩序、教学纪律的检查;
4.上新课教师及新教师试讲情况的检查;
5.学生报到、到课及课堂纪律情况的检查;
6.教材到位情况的检查;
7.上学期期末试卷批阅、试卷分析、成绩录入等工作完成情况检查;
8.上学期教学材料的整理和装订情况的检查;
9.实验实训场所的运行与设备维护情况;
10.上学期不及格学生补考准备工作检查。
三、时间安排
1.各系自查,3月7日-3月17日。
2.总结。各系要使用统一的检查表,做好记录,检查结束后要召开期初教学检查总结会,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于3月17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及检查表报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各系自查情况组织抽查。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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