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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一、培养目标
行政管理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二、基本培养要求
1、在政治思想方面,本专业毕业生要热爱祖国,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的精神实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努力奋斗的精神。
2、在业务知识方面,本专业毕业生应该掌握政治、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分析方法以及系统分析、统计分析、调查分析、政策分析等科学方法;具有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熟悉党和国家的特别是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行政学的理论前沿以及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策划、组织、执行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学制、学分及学习期限
1、学制:2.5年。
2、总学分:72学分。
3、学习期限:2.5—5年。
四、开设的主要课程
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政策科学原理、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领导科学、外国行政制度、行政法学、发展经济学、工商行政管理、区域经济学、政府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