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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
一、培养目标
大气科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大气科学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了解气象科学发展的最新动态,熟悉基本的气象业务运行流程,从事大气科学理论和应用研究初步训练的专门人才,达到大气科学类本科毕业生的专业知识水平。
毕业生适宜到气象、环保、民航和部队等有关业务部门、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从事大气科学、天气气候、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等方面的科研、教学、科技管理和业务工作;也可继续攻读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
二、基本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系统的数学、物理、计算机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大气科学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进行大气探测的技术和分析的基本方法;
3、了解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以及相关专业的发展趋势和应用前景,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了解大气科学及相关学科发展的理论前沿和最新发展动态;
5.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三、学制、学分及学习期限
1、学制:3年。
2、总学分:90学分。
3、学习期限:3—5年。
四、开设的主要课程
大气物理学、大气探测学、动力气象学、天气学原理、线性代数、流体力学、气候学、雷达气象学、空气污染气象学、天气学与诊断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