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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2日 点击数:1,241 字号:【

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先进事迹,展示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秀成果,激励广大高校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主办单位: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中国教育报
     网络支持:新华网、中国大学生在线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20164月。

三、参评范围

原则上为高校专职辅导员。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三年内不再参评,上一届产生过“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高校本届一般不再参评。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原则上评选“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和入围奖各若干名。

五、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2015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相关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5.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六、评选程序

1.推荐报名。部委属高校及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理事单位负责组织本校辅导员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初评,限推荐1名辅导员。省级教育工作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地方院校辅导员报名和进行初评,本地区地方院校10所(含10所)以下的限报3人,10所以上的按本地区地方院校数量的30%申报,并注明本地区地方院校数量及申报数量,每校限报1人。

2.组织评审。评审分为入围、提名、终评答辩三个阶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3.结果公示。20164月确定最终人选予以公示。优秀辅导员事迹将在新华网、中国大学生在线上进行展示。

七、申报要求

1. 本次评选申报时间截止为2016315日。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日期为准)。

2. 部委属高校及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理事单位推荐人选材料经学校审核后,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将报名表(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后,邮寄至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地方院校推荐人选材料经学校审核并在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后,由省级教育工作部门统一汇总,汇总表(附件2)加盖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公章后,将报名表、汇总表邮寄至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3. 事迹材料要求3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数码照片需提供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每张照片像素要求在2M以上。事迹材料和照片只需提供电子版。

4. 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fdyndrw@163.com,邮件标题注明“XX学校辅导员”或“XX省(区、市)辅导员”。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丹丹,053188366713,孙大永,053188362836

 真:053188366713053188362836  

电子邮箱:fdyndrw@163.com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C507室(邮编:250100)。

附件:1. 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2. 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汇总表  

 

20160302091157563.doc

20160302091157127.doc

 

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201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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