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2017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职鉴发〔2016〕49号)及武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相关文件精神,为适应 当前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拓展学生的就业渠道,现将本年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动员、广泛宣传
职业资格证书反映了学生职业技能水平,是单位录用、学生求职的依据之一。从我院毕业学生的就业情况来看,取得“双证书”的同学择业渠道广,就业率高,普遍受到用人单位欢迎。为此,各系要紧密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在学生中积极宣传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确保学生在毕业时能取得和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严格实行“统考日”制度
1.统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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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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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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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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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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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3 |
2.理论统一鉴定时间:统考日上午9:00—11:00
三、加强理论考试、严格实操考评
各系要严格执行学院的考试制度,提前做好考务安排。理论考试原则上按照30人设置考场,实行单人单桌,双人监考,严格考试纪律。实践技能考试时,考评员要严格按照鉴定程序和步骤,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扎扎实实做好考评鉴定工作,教务处和鉴定所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鉴定工作落到实处。
四、申请鉴定程序及上交材料
1.考前宣传并组织动员学生报名,填写《申请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并做好资格审查(法定年龄不满16周岁不予报名)和信息核对工作。
2.每月月底前要申报下一月的鉴定计划,申请鉴定的教学系严格按照鉴定工种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见附件),系上统一收取后交学院计财处,持计财处开具的发票到教务处登记票号,确定鉴定人数和工种,鉴定所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上报鉴定计划,申请鉴定。
3.上交的材料包括:《申请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1份,《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2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体检表1份, 2寸近期免冠彩照(几个工种几张照片)。
五、其他相关要求
1.统考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汇总上报考试成绩(电子版),不得拖延,以免影响证书办理。同时上交装订好的试卷。
2.评阅试卷时参照学院阅卷要求进行。装订试卷时,理论试卷按考场装订,试卷按照座位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实操试卷的装订分组装订,试卷顺序同理论试卷顺序。
3.各系将已办理的证书要及时发放给学生,已经离校的,要及时联系学生本人领取证书。发放前要留存证书复印件,以便上级部门检查。
4.各系要根据本系实际情况,结合“统考日”制度,及时和教务处沟通联系,及早开展鉴定工作,以便学生在毕业前拿到职业资格证书。
5.除附件中列出的工种外,各系要根据社会需要,结合专业和学生实际,积极申报新增工种,尽可能使学生在校期间获取和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登陆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
附件:职业技能鉴定工种及收费标准
教务处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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