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入选“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培育学校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入选“甘肃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培育学校的通知》(甘高教〔2017〕15号),经教育厅研究,遴选部分高职院校进行“建设计划”项目培育,我院及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等13所院校入选。
通知要求,一要高度重视项目培育。各入选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凝神聚力,按照“建设计划”项目培育工作安排,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运行机制、激励保障机制,强化项目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培育,确保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顺利推进。二要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一)不断加强项目建设内容。各入选高职院校要通过研讨交流、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与综合改革、优质特色专业、教师队伍、技术技能积累与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等方面的建设,切实把“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践好、总结好、推广好,带动引领提升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综合实力。(二)深入细化项目建设方案。各入选高职院校要严格对照各自《建设方案》要求,根据《建设申报书》内容,凝炼方向、聚焦重点,进一步明确总体建设目标和思路、进一步探索推进各分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完善相关保障机制,建立台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不断强化实践,打牢项目培育工作的基础,确保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三要适时开展省级认定 。项目培育期内,教育厅将对“建设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引入退出机制,适时进行检查。培育期满后,教育厅将联合省财政厅根据各入选高职院校实际建设成效,结合《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评审办法》和各校建设方案开展省级认定工作,验收入选高校项目培育情况,对通过省级认定的高职院校,将确定为“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并推荐遴选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入选“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培育的学校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项目建设工作,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建设进度自查,要做到自查有记录、整改有措施、阶段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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