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3日 点击数:1,284 字号:【

各教学单位、处(室):

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将进行2018年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院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都可申报。成果应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推广价值。

2.请各教学成果主持人按时提交参评资料。上交评审资料包括:《推荐书》、反映成果的总结、成果简介各一式10份,申报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5本或5套)。提交与上述纸质材料(教材样书除外)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材料,所有材料及其附件一律提交到学院网站的教学成果奖奖励专栏以供授权评审。材料填写要求请参照教育部网站的教学成果奖励专栏。申报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的成果,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教学成果鉴定书(或验收证明)、反映成果的视频光盘(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各1份。201611日后通过省(部)级及有关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鉴定或验收的教学成果,可不再进行重复性的鉴定,但须将有关的鉴定书或验收证明按要求上报。

截止时间:326日(星期一)1800

联系人:候卿

3.根据文件要求,凡权属有异议的成果,在异议处理完毕以前,不得申报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已经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严防弄虚作假。每项成果完成人限制在10人以内。其中,成果第一完成人只能主持一项成果,且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现任学院领导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申报数量应控制在3个以内。

4.学院拟推荐12个项目。

5.其他要求请参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特此告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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