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教学督导制度
一、教学督导的任职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三)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担任学院教研室主任或名师、骨干教师。
二、教学督导的主要职责
(一)对学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教师进行教学评价和业务考核
随时对任课教师进行听课,根据听课情况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并根据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进行学期或年度考核,对外聘教师进行素质考察。
(三)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
有对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的义务,帮助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对学院的教学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四)教学常规检查
教学检查的内容: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课堂授课质量检查(教学目标、内容、课堂结构、教学方法)、考试命题审查和试卷分析、学生成绩评定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分析。
(五)参与教学管理
参与制定学院教学督导制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会议,提交学期或学年教学督导报告。
(六)对教学科研和校本课题研究进行指导。
三、教学督导机构
(一)设立教学督导室。督导室是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对教学秩序、教学水平、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的常设机构。
(二)成立教学督导团。
(三)各系成立教学督导小组,配合学院督导室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四、教学督导的主要方式
(一)深入课堂教学第一线,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分析,准确评价。对教学中存在的突出共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对学院教务处及各系部教学、管理、教学过程等工作环节,对教风考风等内容独立进行督导、督查和评价。
(三) 根据需要,随时查阅有关的教学文件、教学档案。
(四)参加有关的教学科研活动。
(五)开展教学质量评价活动。每学期组织召开有关人员的座谈会,进行调查、测试和个别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