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一>为什么调整为“乙类乙管”
从病毒变异情况看:潜伏期更短、致病力明显下降,将逐步演化为常见的呼吸道传染病。
从疫情形势看:虽然感染人数多,但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占比超过90%,重症率和病亡率极低。
从我国防控基础看:累计接种疫苗超过34亿剂次,3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率超过90%;药物研发取得进展;积累了疫情防控和处置经验,防治能力显著提升。
<二>“乙类乙管”的原则和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保健康、防重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乙类乙管”的核心内容
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
<四>“乙类乙管”具体怎么管
1.加快提升老年人疫苗接种率
科学评估接种禁忌,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覆盖率。优先采取序贯加强免疫。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推动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2.抗原和核酸检测
学院原则上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健康驿站入站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有症状的医务人员,管理人员,保洁、物资配送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3.分级分类救治患者
各部门、二级学院发现师生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需第一时间报告校医室,根据健康驿站管理办法,入站进行观察治疗。
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以及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校医室医疗救治能力的。协助转诊或直接到相应医院接受诊治。
4.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措施,延缓疫情发展速度。
6.强化疫情监测与应对
学院要根据省、市发布的传染病疫情情况,动态追踪国内外病毒变异情况,评估病毒传播力、致病力、免疫逃逸能力等特点变化,及时跟踪研判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采取适当的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措施压制疫情高峰。
7.每个人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场所保持人际距离。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疫情严重时,患有基础疾病的师生员工等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落实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接触,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健康监测,如病情加重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