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一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全面展开

作者: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 点击数:887 字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和《甘肃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精神,在总结国家骨干校重点专业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参考《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学院确定开展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在教务处324日教学工作例会上,与会人员讨论并提出,本次修订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人文素质教育,规范公共基础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实施,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各专业均开设为必修课程;《心理健康教育》以讲座形式开设为必修课程;拓宽素质教育选修课覆盖面;部分专业的《大学英语》、《专业英语》等可开设为选修课程;《高等数学》、《经济数学》等根据专业特点可开设为分层次教学课程。

二、各专业课程体系框架由职业基础课程、职业能力课程、职业技能训练课程、职业拓展课程等构成。

三、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要占总课时数一半以上,积极推行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强化实验实训实习考核评价,规范并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保证学生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人才培养方案必须包含主要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方案。

四、改革课程考核办法,提出相应的课程考核与评价标准。根据教学进程的不同阶段,综合采用课堂考勤、课堂讨论、课堂测验、课程论文、课外作业、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实验操作等多种考核形式,结合期中、期末考试,综合评定学生学习成绩。将相关课程的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

五、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通过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进一步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合理安排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比例,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与管理得到强化,人才培养方案更加符合专业实际,更能体现学院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