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院日常公务用车的管理,提高公务用车效率,节约行政办公成本,本着减排增效、开源节流的原则,结合我院用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范围
学院领导公务用车、各部门人员公务用车、学院大型活动专项用车、学院接待特邀专家、学者等来访客人用车。
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
1.学院公务用车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和调度,公务用车实行办公室主任负责制,根据学院公务需要合理安排车辆使用,并按要求登记。
2.学院办公室本着从严把握、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范围。各部门工作人员外出办事时,能乘坐公共汽车办理的,原则上不安排出车。
3.办公室按各类公务用车申请的先后和事情缓急程度统一调度安排车辆,并规范公务用车的审批手续。
4.各部门公务用车时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用车。
5.未经学院办公室主任和学院领导同意,车辆一律不得外借或离开本地。
三、驾驶员职责
1.驾驶员要按照“文明、守法、安全、爱车、节约”的原则驾驶车辆,做到文明出车,文明服务。
2.驾驶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的指挥,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执行行车守则。
3.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出车,认真做好服务工作,自觉维护、保养好车辆,做到出车前检查和返校后检查,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在节假日期间,驾驶员需将驾驶车辆统一停留在学院内,不得私自用车。
5.驾驶员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1)严禁酒后开车;
(2)严禁超速开车;
(3)严禁带故障上路;
(4)严禁私自出车;
(5)严禁将公务车私自借与他人。
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学院有权取消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的资格。对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私自出车和擅自出借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驾驶员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驾驶员应遵章守法,严守职业道德。违反交通规则者,自行负担违规处理费;如系本身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发生交通事故的,自行负担全部事故损失。
7.驾驶员在非出车时间须在学院3号教学楼201办公室坐班,每次外出结束后及时到党政办公室查看派车单,并协助完成办公室的其他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