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作为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其存在有复杂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的根源。恩格斯说:“宗教是在最原始的时代从人们关于他们本身和周围的外部自然界的错误的、最原始的观念中产生的。”它是自然力量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压迫,以及人们认识上不能理解和不可抗拒而求助于超自然的神秘力量的消极表现。“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在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宗教从原始的自发宗教或自然宗教发展到人为的宗教;从多神教发展到一神教;从部落的民族的宗教发展到世界宗教,对人类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
宗教存在的根源在于现实社会,而现实社会的矛盾斗争和不平衡发展的长期性,决定了宗教根源存在的长期性。宗教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宗教存在的根源消除,宗教的消亡也是必然的,但是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程度,以及人们的认识水平,还远没有达到足以消除宗教根源的程度,宗教还有其存在的条件。马克思说:“只有当实际日常生活的关系,在人们面前表现为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极明白而合理的关系的时候,现实世界的宗教反映才会消失。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结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恩格斯也说:“当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时候,现在还在宗教中反映出来的最后的异? 己力量才会消失,因而宗教反映本身也就会随着消失。理由很简单,因为那时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反映了。”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仍将长期存在。江泽民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消除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但宗教存在的其他社会根源和自然根源、认识根源的消失,则需要经历一个极为漫长的历史时期。从长远看,随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人们不断掌握自然界的奥秘和自己的命运,对客观世界、生命运动和宗教本质的认识不断趋于科学和理性,有利于宗教最终走向消亡,但这个过程是十分复杂的,绝不是短时期内可以达到的。”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在我国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消灭,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消失。但是宗教赖以存在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仍然存在。由于人们意识的发展总是落后于社会存在,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思想、旧习惯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消除;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建立,以及教育、文化、科学、技术的高度发达,还需要长久的奋斗过程;社会发生的剧烈变化,人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空虚等情况,贫困、疾病、灾害、犯罪等等带来的社会不安和痛苦,以及生命和宇宙中还存在的许多尚未作出科学解释的现象,都可能成为促使人们到宗教中去寻找精神依托的原因和理由。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人们感到还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和宿命论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还大量存在。
宗教是人类社会的客观存在,不仅过去长期存在,将来也还会长期存在。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和人们思想觉悟的提高,宗教存在的基础和条件将逐渐减少,最终是要消亡的,但这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正如江泽民同志深刻指出的:“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具有漫长的历史,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将长期存在。宗教走向最终消亡也必然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可能比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
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不信仰宗教,但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同时坚持以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对待宗教,努力认识和掌握宗教自身规律。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主义条件下宗教存在的长期性,既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发展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