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7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7〕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简称资源库)建设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度国家级备选资源库申请、升级改进支持资源库遴选和年度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选资源库申请
符合《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手册(2017)》(以下简称《手册》,见附件1)“七、申请条件”的资源库,可依据《手册》“八、备选资源库申请流程”进行申请。
新申报国家级备选资源库的第一主持单位须于2017年6月15日至7月5日期间登录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并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省级推荐公函(一式两份)于2017年7月10日前函报我部职成司。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6年度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6〕17 号)已确定但尚未立项建设的备选资源库须重新接受评议。备选资源库可自主更新管理系统中原有申请材料,并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17年7月10日前函报我部职成司。参加遴选的备选资源库直接进入材料公示环节。
我部按《手册》“八、备选资源库申请流程”遴选确定2017年度国家级备选资源库,并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能力建设专项”(以下简称部本专项)预算安排情况,从中择优立项支持建设国家级资源库。2016年确定立项建设但尚未安排部本专项资金支持的资源库,须按《手册》要求重新提交有关材料,确定是否给予部本专项资金支持。
二、升级改进支持资源库遴选
符合《手册》“十一、管理机制”“(一)持续支持机制”要求的已验收资源库,可申请升级改进支持部本专项资金。我部根据项目评议情况,按序列入升级改进支持备选库,并根据部本专项预算安排情况,以补助方式择优支持。
申请升级改进支持的资源库第一主持单位须于2017年6月15日至7月5日登录管理系统填写《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升级改进支持申请书》(附件2)和升级改进方案,并于2017年7月10日前将上述资料(一式两份)函报我部职成司。
三、年度验收工作
符合《手册》“六、组织实施”“(六)验收评议”要求的资源库,均须接受验收。
(一)验收范围
《教育部关于确定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5年度立项建设项目及奖励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函〔2015〕10号)确定的立项建设资源库;《教育部关于公布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升级改进支持项目确定情况及2016年度预算安排的通知》(教职成函〔2016〕15号)确定的2016年度升级改进支持资源库;2017年度验收评议确定延期验收和暂缓通过的资源库。
申请2018年延期验收的资源库,请于2018年1月10日前提交书面的延期验收申请(一式三份)。
(二)提交材料
资源库主持单位会同建设团队撰写资源库《总结报告》、出具《审计报告》。2017年验收暂缓通过的还应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提交整改报告。我部视情况组织抽查。
资源库第一主持单位须于2018年3月9日至23日期间登录管理系统,填写《总结报告》,上传《审计报告》以及必要的佐证材料。同时将主持单位签章的上述资料纸质版(与网上提交信息一致,一式两份),函报我部职成司。《总结报告》将于2018年3月31日前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专题“专业教学资源库管理平台”专栏公示。
(三)验收评议
我部将组建专家团队,按照《手册》“六、组织实施”“(六)验收评议”的规定组织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发展处(邮编:100816)
联 系 人:孙 辉 任占营(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茹家团 刘 伟(财务司)
联系电话:010-66096232(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010-66096409(财务司)
电子信箱:sfgz@moe.edu.cn
QQ工作群:315439943(业务)
336212119(财务)
附件:
1. 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手册(2017).docx
2. 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升级改进支持申请书(样表).docx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