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7年11月份维稳工作值班安排表

作者: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1日 点击数:2,026 字号:【

 

我院2017年11月份维稳工作值班安排表

主管领导:院  长   宗瑞谦 

分管领导:副院长   王永绪

联 络 人:保卫处副处长    王 政 

时       间

院领导值 

房 号

中层干

部值班

白天值班

夜间

值班

8:00-14:00

14:00-20:00

11月1日8时—次日8时

赵明

行树楼302室

周兴全

吉银柱

冯成

11月2日8时—次日8时

张富国

行树楼309室

韩晓萍

辛颖

王世伟

11月3日8时—次日8时

翟存祥

行树楼310室

王政

梁育霞

张万旭

11月4日8时—次日8时

王永绪

行树楼308室

任陶

马中霞

安雪梅

张保海

11月5日8时—次日8时

田迎春

行树楼304室

王守云

张兆玉

王爱梅

邸栋

11月6日8时—次日8时

赵明

行树楼302室

聂百胜

马维丽

吴永胜

11月7日8时—次日8时

张富国

行树楼309室

魏润明

刘琼

王占权

11月8日8时—次日8时

翟存祥

行树楼310室

梁忠

张彩霞

张树运

11月9日8时—次日8时

王永绪

行树楼308室

李亚梅

陈琳

蒋青山

11月10日8时—次日8时

田迎春

行树楼304室

潘从民

杨晓玲

姚盈

11月11日8时—次日8时

赵明

行树楼302室

金玉龙

王艳丽

赵颖

许多文

11月12日8时—次日8时

张富国

行树楼309室

黄文源

徐捷

杨珊

查万喜

11月13日8时—次日8时

翟存祥

行树楼310室

占发禹

赵文杰

王小刚

11月14日8时—次日8时

王永绪

行树楼308室

王铎云

杨彩萍

沈延生

11月15日8时—次日8时

田迎春

行树楼304室

贾龙

杨建红

孟建文

11月16日8时—次日8时

赵明

行树楼302室

张开礼

李建红

丁瑞昌

11月17日8时—次日8时

张富国

行树楼309室

魏全民

周金香

宋文龙

11月18日8时—次日8时

翟存祥

行树楼310室

张玉琴

赵金存

陈岩

刘开启

11月19日8时—次日8时

王永绪

行树楼308室

姜德基

王静

韩晓玲

颉栋

11月20日8时—次日8时

田迎春

行树楼304室

王继林

刘菊莲

赵忠玉

11月21日8时—次日8时

赵明

行树楼302室

张建辉

雷颖

刘光晓

11月22日8时—次日8时

张富国

行树楼309室

杨如松

张丽娟

戚桓瑜

11月23日8时—次日8时

翟存祥

行树楼310室

黄雪梅

胡瑞华

马瑞林

11月24日8时—次日8时

王永绪

行树楼308室

袁青年

廉洁

魏显文

11月25日8时—次日8时

田迎春

行树楼304室

白志勇

陈玉华

阮锦梅

赵义善

11月26日8时—次日8时

赵明

行树楼302室

何毅

柳国霞

蒋玉萍

李鹏

11月27日8时—次日8时

张富国

行树楼309室

晏素珍

王敏

许中璞

11月28日8时—次日8时

翟存祥

行树楼310室

张伯成

张牧春

陆兴旺

11月29日8时—次日8时

王永绪

行树楼308室

胡静峰

王小娟

冯国发

11月30日8时—次日8时

田迎春

行树楼304室

胡建宏

邵琦惠

葛占福

 

 

 

 

 

 

 

 

 

 

 

 

 

学院值班要求

1.院领导24小时值班,负责全院的安全和其他工作,处理当天发生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院主要负责人报告。

2.中层干部24小时值班,主要负责值班期间的安全和其他工作,检查督促职工值班,处理当天发生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值班院领导报告。

3.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向值班中层干部报告、处理电话通知及学院安排的其他事宜,不得使用移动电话值班、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值班室电话响四声不接者,视为脱岗;负责当日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值班时间

(1)正常日值班

白天值班:中午12:00至下午2:30、下午4:30至8:00,值班人员需自带午餐、晚餐在值班室坚持值班;夜间值班:晚上8:00至次日8:00,值班室设在学院总值班室。

(2)节假日值班

白天值班:上午8:00至晚上8:00;夜间值班:晚上8:00至次日8:00,值班室设在学院总值班室。

5.值班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与他人替换班,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换值班者需报院值班领导同意,待学院办公室备注后方可由替班人员完成值班工作。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7.各级值班人员都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迟到、不早退;交接班清楚并做好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若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各级值班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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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市教育局值班电话:2212191(正常上班)2235260(其他时间)   

西关派出所值班电话:5822730

学院值班电话:697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