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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国资委,各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援藏、援青、援疆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西藏、青海、新疆及有关藏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拟联合开展第七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10日至6月30日。
二、服务对象
西藏、青海、新疆三地及四川、云南、甘肃省藏区2018届高校毕业生(包括当地学籍和入学前户籍为当地的毕业生)为主,以上省份和地区的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甘肃东风场区高校毕业生、西藏自治区2018届中专毕业生也可参加。
三、组织形式
专场招聘活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主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承办。专场招聘活动以网络招聘为主。活动组织方依托中国国家人才网开通第七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专栏,发布招聘信息,提供企业招聘信息的网络链接。参加招聘活动的中央企业可通过两种方式发布招聘信息:一是将有关招聘信息报送中国国家人才网,在专场招聘活动专栏统一发布,并可同步在专栏内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进行注册,发布招聘信息,建立职位胜任力模型,与求职毕业生精准匹配。二是在本企业网站设立招聘专栏并与中国国家人才网专场招聘活动专栏进行链接。参加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登陆中国国家人才网专场招聘活动专栏查询有关信息,并可在专栏内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进行注册,参加免费职业能力测评,平台将根据毕业生性格、能力、兴趣等要素对供求双方进行智能匹配。西藏、青海、新疆、四川、云南、甘肃等省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和国资委以及中央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招聘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专场招聘活动的统筹协调、招聘平台搭建、岗位信息采集发布等工作。教育部负责指导督促有关高校及时组织毕业生参加专场招聘活动,指导相关省份与内地省份做好对接,组织在内地高校就读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参加专场招聘活动。国务院国资委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中央企业参加专场招聘活动。西藏、青海、新疆、四川、云南、甘肃等省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和国资委要高度重视专场招聘活动,指定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专场招聘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中央企业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参加招聘活动的下属公司或项目,填写《第七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用人单位联系表》《第七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招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并于4月8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二)收集岗位信息。各中央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发展需要和援藏援青援疆工作任务,大力挖掘和提供一批有一定技术含量、管理水平要求且符合高校毕业生特点的高质量岗位,要拿出一定比例岗位招收在内地高校就读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各招聘单位于4月10日前完成招聘信息的发布工作。
(三)认真组织招聘。各中央企业要积极参加专场招聘活动,指导相关驻地企业认真组织简历筛选、笔试和面试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可建立远程面试视频系统,方便毕业生求职和企业招人。招聘结束后,要按规定及时与达成就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对未被录用的毕业生,也要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回复等形式进行反馈。
(四)大力宣传发动。西藏、青海、新疆、四川、云南、甘肃等省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会同教育厅摸清本地区高校毕业生专业构成和人员分布,通过多种方式告知毕业生参加专场招聘活动,并登录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上述省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网站和参加招聘中央企业的网站要在页面显著位置设立专场招聘活动统一标识,并与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活动专区链接,中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要将相关信息同步发布。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做好东风场区高校毕业生参加专场招聘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
(五)跟踪落实政策。西藏、青海、新疆、四川、云南、甘肃等省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跟踪了解本地区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并提供相应服务。
(六)做好活动总结。各有关中央企业总公司要在专场招聘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包括总公司及各个分公司的基本做法、提供面向相关地区的招聘岗位数、初步达成就业意向数、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并填写《第七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拟录用情况表》(附件3),于6月30日前分别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和国资委综合局。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联 系 人:王翔
(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联 系 人:王勇
(三)国资委综合局
联 系 人:孙家琛
(四)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联 系 人:贾巍、杨虹、杨洋
联系方式:010-64227230、010-64225712、64220900、64229135(传真)
电子邮箱:yqsdzp@163.com
活动网址:http://www.newjobs.com.cn/Media/yq2018/yq2017/yq.html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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